各位老师及同学:
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感兴趣的老师也同学,也可以加入QQ群:116353292了解详细情况。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项目主要面向2013级、2014级、2015级在校本科生,每人限报一个项目,2015级学生不能担任项目主持人。我院具体名额为:创新训练项目(A类)12项,创业训练项目(B类)3项,创业实践项目(C类)1项(详见附件3)。
二、鼓励政策
学生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后,经验收合格者,学校给予每个项目组成员创新创业教育2学分;参与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前三名)在单项奖学金评定、研究生推免中予以相应加分。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校内外相关学术及竞赛活动。
对于获准立项的指导教师,在项目结束的当年给每位指导教师3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工作量酬金统一按项目数和职称计算总金额,由学院对指导教师的具体工作进行考核后报学校统一发放。对指导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和职称评聘的优先条件之一。学校每年根据各学院项目运行情况和管理情况,评选先进工作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并予以相应奖励。
三、具体要求
(一)立项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研究内容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或国内外前沿课题。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4、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间平均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立项学生要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外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能占用课业时间,项目负责必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5、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的创业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开展创业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意识。每个项目以团队申请(每个团队3-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6、上一年度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学年内期末考试不及格者不允许申报。
7、每个项目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与学生采取双向自愿选择的原则。指导教师应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关心大学生、富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技术职称,有教学、科研(原则上有在研课题)与实验室工作背景。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仅限1项。2014、2015年度未结题项目的指导教师、2014年结题项目参加二次答辩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允许担任本年度项目指导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在满足创业训练项目指导教师要求基础上,懂得创业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相关理论,涉及创业者、创业团队、创业机会、创业资源、创业计划、政策法规、新企业开办与管理,以及社会创业的理论和方法。创业实践项目必须配备1名具有创业实战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学生、教师、项目遴选标准详见附件5-7.
8、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应能处理好日常学习和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关系。
9、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申报:参与过相关科研工作或者参与社会实践;曾在正规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
(二)结题要求
校级项目要求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要求在具有一定影响因子的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项目获得专利的数量可以等同相应的论文数量。项目发表的论文应被中国知网收录检索,论文发表署名顺序和专利申请排名顺序为学生第一位,指导教师可以署名为通讯作者,在职称评定中可按第一作者予以认定。
四、申报程序
(一)组队
1、由各教研室具备指导资格的老师出面组建学生申报团队,共同确定申报题目;
2、由学生自主组队,并与任课教师直接取得联系,共同确定申报题目;
3、由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出面,根据项目内容和教师特点,为没有指导教师的学生团队和没有学生团队的指导教师进行配对。
(二)填写申请书
各团队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请书。创新训练项目及创业训练项目填写附件1,创业实践项目填写附件2.
(三)项目开题
各项目团队携带项目材料,按照学院安排,参加项目开题答辩。开题答辩时间为2016年4月8日16:10,具体安排见附件4.
(四)材料上交及网上申报
1、通过开题答辩的项目,需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材料进行修改,并递交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份(正文请采用小四号宋体,行间距固定值20磅;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和电子版。上交时间:2016年4月11日全天,地点:2511办公室。
2、通过开题答辩的项目,需在网上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210.46.116.20。网上申报工作由项目团队学生自行完成,请各项目指导教师及时对网上申报进行审核。网申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日16:00。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大创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