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3-03-23 点击数: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集中健全,维护考试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考核量化。稳妥做好2023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2.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采取考前“两识别”“四对比”、考中“一平台”“三随机”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督,严防作弊;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3.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校和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

4. 积极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组织领导

1. 成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及研究生复试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制订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方案等,并组织实施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复试实施细则、应急措施、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等在调剂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2. 学院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服从学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接受学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的监督检查。

三、复试基本规范

学院专家复试小组负责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商务”三个专业的复试工作,专家复试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人具备外语口语测试能力,并配考试管理秘书和候考管理秘书2名。

四、复试工作形式、程序

(一)复试工作时间

1. 一志愿复试时间: 2023年3月27日13:30。

2. 调剂考生复试:2023年4月6日至4月30日。(以国家研究生招生调剂报名网开通为准)。

(二)调剂复试分数线划定

第一志愿考生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A类)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调剂要求。

(三)复试资格审查

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等事项,并通过邮寄或网络传送材料的方式,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 考前要对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比对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留存考生近期照片截图。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过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2.  审查和存档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非应届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按学生情况不同,审查其相关材料: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4. 上述材料统一做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并发送到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张老师邮箱:670554827@qq.com。

(四)复试方式

1. 一志愿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主要使用“钉钉”软件,“腾讯会议”为备用软件,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2. 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相关人员配齐相关硬件和软件,熟练运用远程复试平台,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并在复试前进行充分评估、测试和完善,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平台紧急使用准备,充分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3. 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方式,每位复试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每名考生复试全过程音频、视频文件存档3年。

4. 网络远程复试学生自行设置自己的远程网络复试环境,保持网络畅通。复试现场不得有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书籍、笔记、电脑等材料,也不得有其它人员。

5.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复试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女生须特别注意,应将头发扎起或置于耳后),不得佩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视线不得离开复试设备摄像头。

6. 远程网络复试要求的未尽事宜,参见《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汇总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一)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1. 专业面试(学生答题):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签回答问题。主要考查大学阶段专业课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等。(60分)

2. 专家提问:主要考查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20分)

(二)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调剂考生采取非现场方式,利用“钉钉”或“腾讯会议”进行远程监控笔试。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不予录取的情形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 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工作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 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各类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岗前培训,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公平进行。

2. 复试工作相关人员配齐相关硬件和软件,熟练运用钉钉视频会议平台、腾讯会议平台(备用),并在复试前进行充分测试,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3. 复试专业能力考核的题库,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题库,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

4. 每一轮考生的复试次序,在复试前通过钉钉视频会议在复试领导小组监督下,按考生随机数生成器App生成随机数从小到大排列。

5. 每位考生的复试试题抽取,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从复试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题。

6. 每一轮复试之前,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在复试专家小组名单中随机抽取,组成该轮复试专家小组。

7. 复试过程中,每位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

8. 复试工作相关人员要对每名考生复试的全过程进行录屏,录制的视频存档3年。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保留3年。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2.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对复试专家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教师、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复试结果的申诉工作

学院设立复试录取专门咨询及申诉电话,具体是: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65734,15046659960张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136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ban@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237,邮箱hshdyj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037,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哈尔滨商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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