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1-03-22 点击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完善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制度,加强科学规范管理,做好2021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 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 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复试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集中健全,维护考试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考核量化。稳妥做好2021年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

2. 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组织非现场远程复试,严格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复试考核标准,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防止疫情发生。

3.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采取考前两识别”“四对比、考中一平台” “三随机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督,严防作弊;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二、组织领导

1. 成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及研究生复试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制订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疫情防控及应急措施、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等,并组织实施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疫情防控及应急措施等在调剂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2. 学院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服从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接受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的监督检查。

三、复试基本规范

学院专家复试小组负责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商务”三个专业的复试工作,专家复试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人具备外语口语测试能力,并配考试管理秘书和候考管理秘书2名。

四、复试工作形式、程序

(一)复试时间

1. 考生咨询服务工作:2021 318日至430日。

2.第一志愿考生复试:2021322日。(以学院通知为准)

3. 调剂考生复试:2021320日至430日。(以国家研究生招生调剂报名网开通为准)

(二)调剂复试分数线划定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A类)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调剂要求。

(三)复试资格审查

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的身份、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等事项,并通过网络传送材料的方式,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 严格比对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严防复试“替考”,留存考生近日手持身份证、准考证的免冠、清晰照片。

2. 在远程网络复试前,学院要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 按学生情况不同,审查其它的相关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证、本人手持身份证的近日免冠清晰照片、身份证、外语考试等级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思想政治审查表;

2)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和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和本人签名的承诺书;

3)往届本科毕业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往届同等学历考生: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 上述材料统一做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并发送到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张老师邮箱:670554827@qq.com

)远程网络复试工作流程

1. 复试形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主要使用钉钉软件,腾讯会议为备用软件,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2. 复试流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佐证材料提交、审核(复试前完成);

2)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审核(复试前完成);

3)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等级情况)

4)考生个人情况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

5)复试专家随机问,考生视频回答。

3. 学生自行设置自己的远程网络复试环境,保持网络畅通。复试现场不得有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书籍、笔记、电脑等材料,也不得有其它人员。

4. 考生复试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女生须特别注意,应将头发扎起或置于耳后),不得佩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视线不得离开复试设备摄像头。

5. 远程网络复试要求的未尽事宜,参见《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汇总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一)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1. 专业面试(学生答题):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签回答问题。主要考查大学阶段专业课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等。(60)

2. 专家提问:主要考查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20分)

(二)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采取非现场方式,利用“钉钉”或“腾讯会议”进行远程监控笔试。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不予录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或专业能力考核部分成绩低于48分;

4)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 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工作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 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各类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岗前培训,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公平进行。

2. 复试工作相关人员配齐相关硬件和软件,熟练运用钉钉视频会议平台、腾讯会议平台(备用),并在复试前进行充分测试,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3. 复试专业能力考核的题库,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题库,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

4. 每一轮考生的复试次序,在复试前通过钉钉视频会议在复试领导小组监督下,按考生随机数生成器App生成随机数从小到大排列。

5. 每位考生的复试试题抽取,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从复试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题

6. 每一轮复试之前,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在复试专家小组名单中随机抽取,组成该轮复试专家小组。

7. 复试过程中,每位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

8. 复试工作相关人员要对每名考生复试的全过程进行录屏,录制的视频存档3年。

七、复试主会场地点

哈尔滨商业大学北区2号楼2210会议室。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保留3年。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2.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对复试专家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教师、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疫情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

1.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提前对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排查。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佩戴口罩、进行检测体温,做好入校登记。

2. 学院应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单独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备齐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各类防疫物资,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对工作场地进行消毒、通风。所有人员入场前进行手部消毒,体温测试和信息登记,入场后间隔2米以上分散就坐,全程佩戴口罩。

3. 复试录取工作中如发现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向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对与处理工作。

十、复试结果的申诉工作

学院设立复试录取专门咨询及申诉电话,具体是:

咨询电话:0451-84865734 申诉举报电话:0451-8489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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